這篇文章開了頭寫了三四行便丟空了許久,後來鋪寫了下去,但結論部份一直沒有寫完。這是罕有的,因為以往即使歷時半個以至一個月,我都會努力把它補完,以往的鳥飛青空會嘖嘖地道,這原來就是你寫部落格的方式啊。然而這一次的沒有寫完,竟是真的沒有寫完,意味著以後也不會寫完;忽然來到這一天,覺得,必須留著它,讓它以沒有完結的這個狀態,繼續存在著,在這裡。
「......我以前也有過類以像夢一樣的東西,也有過類以像幻想一樣的東西。不過不知不覺這些東西就消失了。這是在遇見你(丈夫)以前的事,我把這些東西抹殺了。也許是靠自己的意志抹殺,捨棄掉的,就像已經不需要的肉體器官一樣。這樣做對不對,我不知道,不過那時侯,我想我除了這樣做,別無選擇。有時我會做夢,夢見有人把這個送來,好幾次好幾次都做同樣的夢,有人雙手捧著這個過來說『太太,這是你遺忘的東西。』 這樣的夢......經常有什麼在後面追我,半夜裏我會一身冷汗地驚醒過來,被那應該是巳經捨棄了的東西追著過來,並不是只有你被甚麼追著,也不是只有你在捨棄甚麼,喪失甚麼噢。」(村上春樹.《國境之南.太陽之西》)
那邊,留下了夢想,確認了缺失;這邊,且讓沒有完成的就擱著,剩下的,可能吧,那隔岸的凝望。
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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