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

暴力閱讀──福柯、吉拉爾和齊澤克

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陳一諤就二十年前的「六四事件」發表了令人震驚的言論。學生、傳媒和各方人士群起回應,卻反被人指斥行使言語暴力。一些擺出理性姿態和關心年輕人教育的知識份子,苦口婆心地規勸,與其大棍狠批因時代有隔而已對當年情事缺乏感覺和認識的青年,不若循循善誘。在鼓吹「獨立思考」的大纛下,太嚴苛的道德斥責,被認為對「六四事件」的知識傳承幫了倒忙。

「六四事件」並不是單獨一天便能發生的事;「八九民運」經歷了整整五十天,期間有大量文字和影象紀錄、報道,全球千萬人有耳俱聽,有目皆見。然後一個關燈的夜晚,成千上百的學生和市民流血、失蹤,如果到今天仍然有人覺得有關方面處理這件事只是「有點問題」,甚或懷疑傳媒和後人把事情「放大」,為何我們會不覺得這是對事實和過往死者的粗暴、不尊重,反而覺得嚴斥他的人暴力呢?

由是覺得,原來今天仍有需要好好認識何謂暴力,好好進行一次暴力的閱讀、暴力的思考。

八十年代開始成為本港社會學和文化研究「紅人」的福柯(Michel Foucault),誰不曉得他的權力理論呢?對,知識/言論便是權力嘛,道德作為規範、宰制個人獨立、自由的元凶嘛,陳一諤的支持者不少運用的便是簡化了的福柯觀念。

福柯在其1975-76法蘭西學院講座文集《必須保衛社會》(Society Must be Defended)中,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觀念:戰爭幾乎從未停止過!所謂和平狀態,戰爭的另一種形式,某程度上,由於沒有了可見的「特徵」,可能進行得更激烈。

暴力是表現權力的最赤裸形式,但它的隱藏性也十分高。看過《規訓與懲罰》(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)的讀者,鮮有不被開首那段對身體的酷刑描寫吓住的。當人的所有權利被奪去,身體便成了最後的平台,反抗要用身體(如絕食),最終的宰控也不得不落到身體上,還要公開展示(所謂示眾,好表現威權)。然而,我們文明大部份的時間,對暴力都是以避開的方式讓它作更大的呈現。

文明的本義就是教化、粉飾,在原始之上加添種種造作、建設。身體暴力未免太殘酷、太真實,令人不免別過臉去。文明把暴力符號化,同時讓暴力在符號系統中繼續滲透,發生作用,其中一個最常見的方式,便是讓它隱藏在所謂「非暴力」的角落,以「和平」、「理性」為面具,為掩飾。

一手建立替罪羊(Scapegoat)文化理論的勒內.吉拉爾(Rene Girard),在《暴力與神聖》(Violence and the Sacred)便清楚說明,暴力其實是文明的起源,而正好是把暴力的外貌「轉化」了,文明的操作才更有效。

當不同的人欲求同一事物,事物的相對價值便會提高,其他本來未必對此事物有興趣的人也會被吸引進來;這便是吉拉爾所論及的「模擬欲望」(mimetic desire)效應(類似市場的羊群心理解釋)。然後逐漸來到一個地步,欲望對象變得不重要了,相互競爭催生模擬衝突(mimetic conflict),然後再讓路給模擬敵對,分享同一對象的欲望變成摧毀同一敵人的傾向。當「不幸者」被選中為「替罪羊」,敵視他/她的人會愈來愈多,愈對這對象施暴,便愈能減輕每個人的暴力傾向,降低因競爭導致相互大仇殺的危機,令相關群體得以繼續「和平」地、「理性」地緊密聯繫起來。「替罪羊」因而大有功於社群,他/她的地位顯得十分「神聖」,耶穌的神化便是上佳例子。

發明和運用語言文字是文明的最大特徵,可吉拉爾認為,正因為人類有尋找「替罪羊」的傾向,才會有符號化的需要和語言的產生。最先的「替罪羊」是不幸同時是幸運(神的選擇;神聖的載體)的人,然後先用羊和牛(犧牲之本義)代替他/她,再懂得用符號代替。據此,語言並非我們(存在)的屋宇或星圖,語言是暴力先驗的寄寓之所。

顯然,陳一諤並不能說成是「替罪羊」,人們沒有神化他。相反,在陳一諤事件上我們看見了暴力如何被轉移了。在「寬容」和「反思」的虛飾下,陳氏和他支持者如何在有意無意間,通過他們的言論合理地行使暴力。

然後是訓斥他們的人被指才是「暴力」。斬釘截鐵地批判「六四」屠城的言論被指「專制」、「霸權」。由是我鄭重推薦大家打開齊澤克(Slovj Zizek)去年的英文新著《論暴力──側面反思六篇》(Violence──Six Sideway Reflections)。裡面提到一宗著名軼聞: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名德國軍官到往訪畢加索,在巴黎畢氏的畫室裡他看到了《格爾尼卡》(Guernica,不錯,正是燈泡眼下牛頭、馬臉混雜著碎裂肢體,回應西班牙內戰的那幅著名抽象畫)。軍官被畫作的現代主義式「混沌」震懾了,便問畢加索:「是你做的嗎?」畢加索平靜地回答:「不,是你做的。」

面對任何疑似「激進」的反應,香港愈來愈保守的知識份子總傾向質問:「看,你們多粗暴!暴力真是你們想要的嗎?」讀了齊澤克的便懂得平靜地回應,像畢加索:「不,你們才粗暴,這是被你們姑息的政治下,最真實的結果!」

這並非通俗所謂「先撩者賤,打死無怨」。《論暴力》嘗試把暴力區分為主觀暴力(一切可見的暴力)和客觀暴力(包括語言暴力和制度暴力)。一般人只注意到主觀暴力,間中意識到語言暴力,卻對隱藏性最高的制度暴力置若罔聞。陳一諤之流對「六四」事件道德意識所作的損害,固然是一種語言暴力,後面其實還有更深層的制度暴力。二十年來香港教育制度和政治文化的避談傾向,造成「八九民運」長期無法在中國人社會建立早該擁有的歷史位置。這種避開以至潛在的遺忘意向,正是用「獨立理性」、「和平反思」的符號,代替了殘酷抹殺真相的暴力啊!

(刊於《讀書好》第21期)